关于执行公司新下发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
校属各部门:
2018年12月,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印发了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》(国家电网企管[2018]1226号之国网(财/4)600-2018),废止了原《国家电网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》(国家电网财[2016]386号之国网(财/4)600-2016)。
从即日起学校将按照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。现将新的差旅住宿标准表公布如下(见附件),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,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最高上浮20%。请各位教职工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,严防差旅住宿费超支,谢谢!
财务处
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