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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具发票报销时发现常见问题的温馨提示
2019-09-24 08:55     (点击: )

关于开具发票报销时发现常见问题的温馨提示

1.开具发票时购买方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。关于我校开票信息重申如下:

    称: 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

纳税人识别号:12410000416047531G

        址: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雁鸣路与豫兴大道交叉口

        话:0371-62275266

      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区支行

        号:1702021619217077791

在开具发票后需仔细核对购买方信息与我校开票信息是否一致。增值税普通发票至少要有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;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有以上完整准确的开票信息。

2.      发票收款人、复核和开票人至少需有2人以上签名(税局代开发票除外),不能是“管理者”等虚拟人名。

3.发票信息必须完整,单位、数量、单价不能空缺。

4.若是数量1批,则要求提供从税控系统中打出的清单。

 

  如下例:

说明: C:\Users\Administrator\Desktop\微信图片_20190919150216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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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权所有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:郑州市郑开大道与雁鸣路交叉口北2公里路西(凤栖街296号) 邮编:450000 
电话:0371-62275200 传真:0371-62275999